根据原商业部《粮油储藏技术规范(试行)》规定,散装粮取样要采取定点与易生虫部位相结合的办法。粮面面积的100m2以内的,设5个取样点;100~500m2的,设10个取样点;500m2以上的,设15个取样点。堆高2m以下的,一般粮面取样,堆高2m以上的设两层取样。每点取样不少于1kg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