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访问通辽民营粮食购销行业商会官方网站!
粮储知识
当前位置:首页 - 粮储知识 - 粮储知识

217、使用药制时对环境应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?

作者:sysadmin 来源: 时间:2023/5/17 浏览:380 次 字号:【 】 【关闭

  


(1)被康燕的粮仓(包括露天储粮囤、垛)必须严格密闭,防止毒气外漏。楼房仓上下及仓外四周,必须保留一定的安全距离:氢氰酸、氯化苦30m,溴甲烷、磷化氢20m。在此范围内从施药到彻底放气前,不得住人,也不能饲养家禽家畜。熏蒸前要会同有关部门动员居民暂离现场,并把家商家备一同带走。不具备熏蒸条件的粮仓,一律不得熏蒸。

(2)熏蒸作业从施药开始到处理完残渣残液为止,要在距粮仓10-20m左右的的,四周设警戒线,树立明显标志牌,阻止行人靠近。投药后24h 内有专人值班放哨,注意检测观察有无漏毒冒烟现象。放哨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并备有完好的防毒面具、消防器材、报警工具,约定好报警联络讯号。

(3)熏蒸放气后,应将残渣立即运到离水源较远(最少100m以外)的僻静地方,挖坑深埋或做无毒化处理,熏蒸用器材及装药布袋等应清洗干净后妥善保存备用,但不得改作他用。

版权所有:通辽粮食行业商会 电话:(0475)8234669
商会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路世基大厦十五层
E-mail:tllssh@126.com  蒙ICP备19002393号-1  技术支持万博网